工伤待遇里的工资计算分不同情形。先说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这个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要按月发放。各地对“原工资福利”的规定有点差异,通常指工伤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月的工资,有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要是工伤职工没法证明受伤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就可以参考同岗位平均工资或者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这些涉及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比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高,就按 300%算;比 60%低,就按 60%算。
要是职工和单位对工资计算有争议,职工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能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权。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