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结束后,薪资补偿的计算得看不同情况。当劳动者医疗期满,既干不了原来的工作,也做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这补偿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算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工资特别高,比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多,那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来算,并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除了经济补偿,单位还得额外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要是劳动者患了重病或者绝症,医疗补助费还得增加。患重病的,增加的部分不能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能低于百分之百。
如果单位在这种情况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可就麻烦了,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赔偿金。
法律建议:劳动者要清楚自己在医疗期结束后的权益,保存好工资条、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据。单位要依法操作,避免违法解除合同带来高额赔偿。要是双方在薪资补偿上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能找劳动仲裁机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