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被公司转到另一家公司时,是否能拿到经济补偿得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安排劳动者到其他单位工作,而且原用人单位没支付经济补偿,之后劳动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和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提出和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要是劳动者要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算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里,法院是会支持的。也就是说,员工大概率能拿到经济补偿。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到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
而要是员工自己主动同意转到另一家公司,并且新公司会接着按照原劳动合同的条件来执行,像工资、岗位这些都不变,那员工一般就不能让原公司给经济补偿了。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当遇到公司要把自己转到另一家公司的情况时,一定要先搞清楚是公司主动安排还是自己同意的,要仔细看看这其中的法律规定。要是觉得自己符合拿经济补偿的条件,就可以和公司好好沟通协商,要是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