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裁员赔偿里,月工资的计算标准一般是不包含加班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得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要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相关解释,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来算的。这里面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补贴这些货币性收入。不过呢,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额外工作获得的报酬,它不太稳定,带有激励性质。所以通常在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基数时,是不把加班费算进去的。
也就是说,在计算裁员赔偿时,要先把加班费从工资里去掉,然后再算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这个平均工资来确定赔偿数额。大家在遇到裁员赔偿问题时,可别把加班费算进赔偿的月工资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