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灵活的用工形式,依据法律,有这些条件:
工作时间上,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平均每天工作不超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24小时。这和全日制用工固定且较长的工作时长不一样。
合同形式方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能订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通常要订书面合同。而且非全日制劳动者能和一个或多个单位签合同,但后签的合同不能影响先签合同的履行,全日制用工一般要求劳动者只能和一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社会保险问题,非全日制劳动者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参照个体工商户参保办法。可按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要按规定为非全日制劳动者交工伤保险费,工伤时可享受保险待遇。
其他规定还有,非全日制用工双方不能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能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后单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和全日制用工在试用期、解除补偿等方面规定不一样。
要是遇到非全日制用工方面的问题,劳动者要了解自身权益,保留好工作证据。单位得依法依规保障劳动者权益,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