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劳动部门认定工伤。
二、申请劳动部门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
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规定:)六级 18)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可以构成六级伤残。
你的右手剩大拇指,其余四指截肢,左手小指截掉三分之一,可以评定为六级伤残。
三、要求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