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撤销部门后,调岗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备受劳动者关注。如果公司撤部门,劳动者不同意调岗,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按规定给经济补偿的。
经济补偿怎么算呢?按照《劳动合同法》,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定。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如果公司撤部门后给出的调岗方案合理合法,像新岗位和原岗位有关联,劳动条件和报酬也没变差,劳动者没正当理由拒绝调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不用给经济补偿。但要是公司调岗不合理,比如大幅降薪、工作地点变动太大,劳动者拒绝调岗,公司还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得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补偿的事儿。要是协商不成,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