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签合同有两种情况。要是前两次签的都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续签时,只要劳动者提出续订、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同意这么做,那除了劳动者自己提出要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就得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要是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不能拒绝续签,不然就得担法律责任,要给劳动者赔偿金。
要是第三次续签不是在前两次都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好了,是可以不续签的。不过,用人单位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简单来说,第三次签合同,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单位没合法理由就不能不签;不符合特定条件,协商一致后单位能不签,但要给经济补偿。劳动者遇到单位拒绝续签且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