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辞退宣称不称职的员工,得走法律规定的程序,员工也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对用人单位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要求。不能空口无凭就说员工不称职,得拿出真凭实据,像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详细的评估记录等。要是觉得员工工作不行,不能直接辞退,得先给员工培训机会,或者调整一下工作岗位。如果员工经过这些之后还是不能胜任,这时才能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来解除合同。而且,还得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给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
从员工的立场讲,如果觉得单位说自己不称职没道理,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就别忍气吞声。可以先和单位商量,让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要是不想继续干或者已经没办法再接着干了,就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去申请的时候,得带上能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证据越充分,越有利于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无论是单位还是员工,都要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