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用工领域,员工因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赔偿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得依据员工过错程度和性质来判断。
要是员工的过错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这就符合《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过失性辞退情形。简单来说,就是员工犯了大错,严重损害了单位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管理秩序。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用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比如员工经常无故旷工,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让单位遭受重大损失,单位辞退这样的员工,就不用额外给钱。
但如果员工的过错没那么严重,不符合过失性辞退的条件,而用人单位却单方面把员工辞退了,这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旦被认定为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就得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根据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员工有过错被辞退后,能不能拿到赔偿以及怎么赔偿,关键在于员工的过错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员工遇到这种情况,要先判断自己的过错程度,若觉得单位辞退不合理,可以咨询专业人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也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避免因违法解除而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