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申请劳动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可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这表明这类分公司有一定用人主体资格。
在劳动争议处理时,不管是作为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还是和总公司在劳动事务上有责任关联的一方,当分公司和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或者在劳动事务中与其他主体产生纠纷,分公司能以自己名义申请劳动仲裁。
要是分公司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受总公司委托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案件时,分公司仍可参与仲裁,但责任承担要结合具体情况,可能由总公司承担,也可能和总公司共同承担。
总之,不管分公司是已取得执照证书,还是未取得但受委托签合同的,都能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劳动纠纷。若遇到此类纠纷,分公司要及时收集证据,按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