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没签合同,干了4个月被清退,劳动者能获得相应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要签书面劳动合同。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没和劳动者签合同,就得每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工作4个月没签合同,第一个月正常发工资,剩下3个月,单位要额外再支付3个月工资作为未签合同的赔偿。
再说清退问题,如果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就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算的,工作满1年给1个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给半个月工资。工作4个月不满半年,经济补偿是半个月工资,那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就是1个月工资。
所以,劳动者能拿到3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和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遇到这种情况,可先和单位协商补偿。协商不成,就收集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然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