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裁决有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之分,它们的生效时间不一样。终局裁决的话,裁决书从作出那天开始就生效。但要是用人单位有证据能证明终局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况,那么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的三十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要是法院驳回了申请,那裁决书还是继续有效。
2、对于非终局裁决,如果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十五天内向法院起诉。要是过了这个时间都没起诉,裁决书就生效了。
3、要是有一方不履行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申请后,会依法进行执行。
劳动仲裁不存在“失效”的说法,主要是看当事人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权利。一旦相关法律程序结束,或者超过了相应期限当事人没行使权利,仲裁结果就会根据生效情况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