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种情况,核心是:房子登记在弟弟名下,但你有实际出资和双方签按手印的协议书。若协议内容明确约定弟弟同意配合加名,且不违反限购、贷款抵押、政策房等限制,协议一般有效,弟弟反悔不影响其效力。
你可以先书面催告他限期配合办理加名,保留送达凭证。协商不成,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弟弟协助办理加名或过户登记;若房屋有按揭,通常还需银行同意;若属限购或特殊性质房屋,过户可能受限,可考虑转为主张返还出资及相应增值、赔偿。诉讼中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他擅自出售或抵押。
证据很关键:协议书原件、银行转账记录、电子支付记录、取款凭证、购房合同、发票、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能证明你实际出资及双方约定。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他明确拒绝配合时起算。不要自行去登记机构单方加名,登记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法院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由登记机构协助办理。建议尽快固定证据并咨询当地律师起草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