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员工不同意的情况下降薪,通常是不被允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按劳动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工资是劳动合同的关键部分,降低员工工资就等于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合同得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还得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公司擅自降薪属于违反合同约定,侵害了员工合法权益。
但实际中,企业因经营困难、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在履行法定程序后,也能适当降薪,不过这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若遇到公司未经同意就降薪,员工可这样维权。首先尝试和公司协商,要求恢复原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部门会责令公司改正。此外,员工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补足工资差额,还可根据具体情况主张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