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串通招投标犯罪有明确的立案追诉标准。
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出现下面这些情况,就会被立案追诉。首先,如果损害了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五十万元以上。其次,违法所得数额超过二十万元。还有,中标项目金额达到四百万元以上。另外,如果采取了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就算没达到前面提到的数额标准,但在两年内因为串通投标受到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串通投标的,也会被立案追诉。最后,如果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同样要立案。
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认定和处理串通招投标行为,要全面考虑行为的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要是达到了上述的立案追诉标准,相关责任人就会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所以大家在招投标活动中,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千万别参与串通投标这种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