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通常没有“N + 1”赔偿。“N + 1”赔偿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N”是按工作年限算的经济补偿,“1”是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到期时,有两种情况得区别看。要是单位提出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和劳动者续订合同,可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就终止了,单位不用给经济补偿。
但要是单位降低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想和劳动者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劳动合同同样终止,不过这时单位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也就是“N”补偿,没有“+1”的代通知金。这是因为“+1”代通知金是用在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还没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的情况,合同到期终止不属于这种情况。所以大家遇到合同到期的情况,要分清是哪种,别稀里糊涂的。要是还有疑问,也可以找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