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的。要是工作满一年,单位就得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补偿;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太高,超过了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需要注意的是,要是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过失性辞退情形来解除劳动合同,像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这种情况下单位就不用给经济补偿了。但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比如,明明劳动者没有大错,单位却强行解除合同,那劳动者就能多拿到一笔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