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报废车签的买卖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提到,要是民事法律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就是无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说得很明白,报废的机动车得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能上路行驶,而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报废机动车。
报废车的车况根本不符合安全行驶的要求,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买卖报废车这种行为,既违反了上面说的法律规定,又对公共安全有威胁。所以从法律上来说,以报废车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因为违背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要是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了,买卖双方得把因为这个合同得到的财产返还给对方。也就是说,卖方要把购车款退给买方,买方要把车还给卖方。要是因为买卖报废车给别人造成了损害,买卖双方可能都得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要提醒大家,千万别觉得买卖报废车是小事,这不仅合同没效,还可能让自己惹上麻烦。大家在进行车辆买卖时,一定要确保车辆符合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