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关闭时,员工工资计算和支付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工资结算方面,饭店得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出勤情况,算到员工实际工作截止那天。要是员工是月薪制,每月固定工作天数,就按实际工作天数的比例来算工资;计时工资的话,就根据实际工作时长和小时工资标准计算。奖金、提成等其他劳动报酬,饭店有规定或约定的,按相应办法核算支付。
饭店关闭属于订立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没法履行。这种情况下,饭店除了结清工资,还得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要是饭店不按规定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员工可以先跟饭店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责令饭店支付。员工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饭店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