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患上精神病,单位能不能解除和员工的合同,这得分不同情况来看。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规定,要是劳动者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便按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和员工解除合同。
要是职工得了精神病,单位得给一定的医疗期,具体给多久,得根据职工实际工作的时间和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来定。等医疗期结束了,如果职工没办法再干原来的工作,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也干不了,那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职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然后解除合同。不过呢,单位得给经济补偿,员工在单位干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
要是单位在职工医疗期内,没有正当理由就和职工解除合同,那就是违法解除。碰到这种情况,职工有两个选择。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能接着在单位上班,要是不想继续干或者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单位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职工赔偿金。
给员工的建议是,一定要清楚自己的医疗期有多久,要是单位在医疗期内无故解除合同,要及时维权。而单位方面,在处理和患病职工的合同问题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