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要是辞退患职业病的员工,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赔偿。
法律明确规定,对于患职业病还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用人单位不能依据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要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合同,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举个例子,有个患职业病的员工,在单位工作了5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单位违法把他辞退了。那经济补偿就是5乘以5000,等于25000元,赔偿金就是25000乘以2,等于50000元。所以,用人单位可不能随意辞退患职业病的员工,不然要付出不小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