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该怎么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这是不少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单位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怎么算呢?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工作满一年,单位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算,而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举个例子,工作3年零7个月,月平均工资5000元,单位要支付4个月工资,也就是20000元补偿。要是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就按三倍算,最多补偿12年。劳动者遇到这类情况,可对照规定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