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用人单位4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咱们得从法律层面来看看怎么处理。
按照法律,要是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算,满一年都不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那就相当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从你工作满一年起,你和单位就有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这就好比给你和单位的工作关系上了个“长期保险”。
不过,关于没签合同期间的赔偿。在你开始工作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时,单位没和你签合同,本来是要每个月给你双倍工资的。但这个双倍工资赔偿有个时间限制,也就是一年的仲裁时效。因为你已经工作超过3年了,这个赔偿很可能已经过了仲裁时效,到时候可能就没办法得到支持了。
给你一些实用建议。你可以先和单位好好商量,要求和单位签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也能要求单位按照规定给你补缴社保。要是商量不下来,你就要收集一些能证明你和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东西,像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这些。然后拿着这些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天内,你还能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