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搞出的发明技术,到底归谁呢?这得看是不是职务发明创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执行单位任务,或者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就是职务发明创造。执行单位任务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有几种情况:在本职工作里搞出来的;完成单位交办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搞出的;退休、调离原单位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搞出的和原单位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发明。而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指的是用了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要是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单位,专利获批后,单位就是专利权人。如果不是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发明人或设计人,获批后,他们就是专利权人。
简单来说,工作时发明的技术,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就归单位,不属于的就归发明人或设计人。当然,单位和发明人或设计人也能通过合同来约定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