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约,一般要给劳动者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约就属于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像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法定单位可解除合同的情形,单位拒绝续订,就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先和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