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里,一个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家用人单位,一般只能签订一种合同,要么是劳动合同,要么是劳务合同。但是,劳动者可以和不同的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就像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一份“约定书”,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了劳动关系。这份合同受劳动法律的保护,就好比给劳动者穿上了一件“法律铠甲”。这里面规定了很多劳动基准,比如用人单位得给劳动者发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得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让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时间等。
而劳务合同呢,是两个平等主体,像你我签做生意的协议那样,就劳务事项达成的约定,他们之间形成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在签劳务合同的时候,大家可以自己商量合同内容,不过主要得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来办。
要是劳动者和不同的单位分别签了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这两种关系下的权利和义务不会互相影响。可要是劳动者和同一家单位同时签了这两种合同,到最后一般只能认定为其中一种关系。法院会根据实际干活的情况来判断,如果符合劳动关系的特点,就会被认定是劳动关系。
这里要提醒大家,同时签合同的时候,千万别让权利义务出现冲突,更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然,劳动者可能会损失自己的权益,甚至还会面临一些法律上的麻烦。所以签订合同前,最好仔细看看合同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