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咱先说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经济补偿金适用的情况。要是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有过错,像没按约定给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没及时足额给劳动者发工资等,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得给经济补偿。还有用人单位主动跟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双方协商一致了,也得给补偿。另外,要是用人单位因为经济性裁员,或者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也得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时,要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想续订,可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不用给补偿,其他情况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要给经济补偿。要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
2、再讲讲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补偿;要是工作时间不到六个月,就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不过要是劳动者每个月的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给,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十二年。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