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地下车位产权一定归开发商,其实并非如此,要区分不同情况判断。
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地下车位时单独投资,没把车位面积算进公摊,还符合规划要求,按照《民法典》规定,开发商就拥有这个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可以把车位出售、附赠或者出租。
要是地下车位面积已经算入公摊,这说明业主买房时已经分摊了车位的建设成本,那车位产权就归全体业主,开发商不能私自处理。
另外,利用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国家。开发商或物业可以在不影响人防功能、能满足应急避难需求的前提下,对这类车位进行管理和出租,但绝对不能出售。
大家在判断地下车位产权归属时,别只听开发商或物业一面之词,要去查看建设规划、公摊面积等相关资料,这样才能确定车位真正的归属。要是遇到复杂情况拿不准,建议找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