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里,一般来说违约方是可以起诉解除合约的,不过有很严格的条件限制。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这两种方式。通常因为违约产生的合同解除权大多是归守约方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违约方绝对不能起诉解除合同。要是继续履行合同对违约方特别不公平,而守约方拒绝解除合同又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那么违约方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法院是有可能支持的。
举个例子,要是出现了不能归责于买卖双方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会让违约方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可守约方却能得到远远超过合同预期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违约方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有可能判决解除。
这里要提醒大家,就算违约方成功解除了合同,也不能免除违约责任。违约方得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赔偿的范围既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损失。所以,违约方要是想起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特别谨慎,得充分考虑清楚其中的利弊和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