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用人单位没足额给劳动者发工资,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怎么算呢?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来定。工作满一年,单位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补偿;要是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得留意收集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这些,用来证明自己和单位有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没足额发工资的情况。而且,得用书面形式跟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说明是因为单位没足额发工资才离职。
要是单位不肯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办法维权。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