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中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便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已经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然而一个月后公司却不让你走,不用着急,下面有切实可行的应对办法。
留存证据是很重要的一步。你要把与离职相关的各种凭据保存好,像离职申请的书面材料、邮件往来内容、和领导或者人事关于离职的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能充分表明你已经按照法律要求,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了公司。有了这些,就相当于你手上握了一把合法的“保护伞”。
接下来要跟公司好好沟通。心平气和地告诉公司,你是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的离职,现在一个月已经到了,劳动合同依照法律已经解除。同时,你有权利要求公司给你办理离职手续,比如开具正规的离职证明,算清楚你的工资,把你的社保关系转到相应的地方等。
要是和公司沟通之后没有效果,公司还是不放你走,这时你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就像是监督公司合法用工的“警察”,他们会对公司进行监督检查,要是发现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就会让公司改正。
倘若投诉之后问题仍然没解决,你还能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的时候,你就明确要求仲裁委员会确认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并且让公司给你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等。用这些合法的方式,你一定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