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要提前一月告知劳动者,得看具体情况。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外,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但法律没强制要求提前一个月告知。
要是出现法定的终止情形,像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被吊销执照等,同样没有提前一月告知的规定。
但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比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简单来说,终止劳动合同通常没有提前一月告知的硬性要求,不过解除劳动合同在部分情形下有这要求。用人单位在实际操作时,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这么做能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