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签了劳动合同还没去上班,完全可以辞职,而且通常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先说法律依据:劳动关系是自实际用工之日起才建立的,光签了合同还没去报到上班,劳动关系尚未实际建立,你随时可以不去、可以解除。如果还没去单位报到,直接告知对方不去了就行,最好留下书面或聊天记录作为证据,避免日后被说成旷工。假如合同里已经约好了入职时间但你不想去了,这属于不愿建立劳动关系,单位不能强制你来;除非合同里约定了专项培训服务期或者竞业限制、并且你已经享受了对应的待遇,否则不存在违约金一说。如果已经去上了一天班又想走,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即可,不需要单位批准。提醒:签了合同不等于必须去,关键看是否实际用工;也切勿随意签"自愿放弃社保"这类违规条款。保留好沟通记录,防止单位以违约为由扣押证件或故意刁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