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在当月申报工伤后,工伤期间的工资可不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发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是职工因为工作受了事故伤害,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停工去接受工伤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和福利都不会变,得由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受伤情况很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况,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之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就不再发原来的待遇了,而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还需要治疗,那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方面的待遇。
3、要是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有人护理,这个护理责任得由单位来承担。
4、所以说,职工受工伤后,单位得按照职工正常上班时的工资和福利来支付工资,而不是只给最低工资。要是单位只发最低工资,职工可以先跟单位商量解决。要是商量不成,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