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劳动者被迫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该给多少,是按照劳动者在这个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
具体来说,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单位就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补偿;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劳动者的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那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些货币性收入。计算的时候,得用应发工资作为基数。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后,得赶紧收集相关证据,像用人单位没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些情况的证据。有了这些证据,在向单位要经济补偿金的时候,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和单位商量不成,还能通过劳动仲裁、去法院起诉这些办法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