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的期限划分成了三种,分别是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还有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作为期限的合同。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商量好合同结束时间的合同。只要双方都同意,就能够签订这种合同。这种合同写清楚了开始和结束的日期,等合同到期,双方的劳动关系就结束了。要是双方还想继续合作,那就得重新签合同。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约定明确结束时间的合同。在这几种情况下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在单位一直工作了十年以上;单位刚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时候,劳动者已经在单位干了十年以上,而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十年;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并且劳动者没有违规违纪等问题,再次续订合同的时候。另外,如果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算起,超过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那就会被当成已经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以完成某项工作为合同期限的合同。等工作任务完成,合同也就结束了。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按照实际情况,依据法律一起商量,选一个合适的合同期限,并且在合同里写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