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学业的实习生大多不具备签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通常不能签劳动合同。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算就业,没建立劳动关系,可不签劳动合同。这是由于没完成学业的实习生主要任务是学习,身份是学生,和用人单位建立的并非劳动关系。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实习生基本完成学业,学校不再安排课程,并明确将其纳入就业安置范围,同时用人单位以正式员工标准对实习生管理、发报酬等,这种情况下实习生和用人单位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未完成学业的实习生和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双方要签实习协议。通过协议约定实习期间的权利义务,能保障实习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