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通常来说,单位不能因为女员工怀孕就跟她解除劳动合同。这项法律明确,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时,单位不能依据该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和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和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这么规定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生育方面的权益,防止单位因为女职工怀孕等情况,侵犯她们的劳动权利。
2、不过呢,要是怀孕女员工有一些情况,单位是可以和她解除劳动合同的。像女员工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带来重大损失;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就算单位提出来了,她也不改正;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让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出现这些情况,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单位要和怀孕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来。要是没有合法理由就随便解除,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女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