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原岗位被撤销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不同处理方式。
当客观情况大变,导致劳动合同没法继续履行,单位和劳动者会先一起商量变更合同内容。要是双方没谈拢,单位有两个办法合法解除合同。要么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要么多给一个月工资。不过,光是这样还不行,单位还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多少看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干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干了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干不满半年的,给半个月工资。
但要是单位没和劳动者商量,自己就以岗位撤销为由解除合同,这是违法的。这时候,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要是劳动者不想继续干,或者合同确实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单位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赔给劳动者。
要是劳动者碰到这种情况,第一步可以先跟单位商量。要是商量不出结果,可别着急,把能证明自己工作的东西收集好,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这些。然后拿着这些证据到劳动监察部门去反映情况,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