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单位破产时,之前签订的合同该怎么处理呢?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来办。
破产管理人有权力决定合同是继续履行还是解除。要是从破产申请被受理那天开始算,两个月内管理人都没通知合同的对方,或者收到对方催告之后三十天内没给答复,那就相当于合同解除了。要是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对方就得接着履行,不过对方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要是管理人不提供担保,那也相当于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之后,没履行完的部分就不用再履行了。要是对方因为合同解除受了损失,这笔损失能当作普通破产债权去申报。要是合同继续履行,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货物或者服务,管理人就得按约定给钱,这笔债权属于共益债务,在破产财产里能优先得到偿还。
合同相对方得时刻留意单位破产的进度,及时和管理人沟通,弄清楚合同到底怎么处理,依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对合同处理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打官司等法律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