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大家都可能会遇到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就能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
一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结束后,既干不了原来的工作,单位给安排新工作也做不了,这时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给安排了培训或调整了岗位,还是做不好,单位也能解除。不过单位要证明按照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判断员工不能胜任,且提供了培训或调岗。
三是签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像企业迁移、被兼并、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单位经营困难这种经济原因,导致合同没法履行,单位和劳动者又谈不拢变更合同内容,单位也能解约。
要是单位按这些情形解除合同,不按法定程序来,那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大家遇到类似问题,要多注意这些法律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