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如果你是某首歌的唯一原创音乐人,也就是词曲的作者,那著作权(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依法归你所有,不需要登记也自动产生,但登记能当强证据。现在的问题是“唯一”二字,如果当初是以团队、公司名义或者和别人合作创作的,著作权归属就要看约定和法律规定,合作创作没约定的,成果归合作者共同所有,你不能单方说自己是唯一。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你:第一,把创作底稿、demo、编曲工程文件、首次发表记录都留存好,证明你是独立完成的;第二,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者各省版权局做作品登记,拿到证书;第三,如果发现别人翻唱、商用、上传平台不分钱,先发函要求下架和付费,不成再起诉。提醒,署名和被认可“唯一”是两回事,关键在证据,越早固定越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