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是不少打工人关心的事。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接下来再签合同就有讲究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劳动者不存在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况,续订合同时,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签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就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三十九条的情况,像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指的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干不了原工作,也干不了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以及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调岗后还是不行。
要是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签完,劳动者符合条件又想续订,主动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就得和劳动者签。要是单位拒绝,从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那天起,每月得给劳动者双倍工资。要是劳动者不想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也能和单位协商一致,再签固定期限合同。大家遇到合同续签问题,要多留意这些法律规定,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