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买房时,签产权放弃协议是有法可依的事。《民法典》给了夫妻双方自由约定财产归属的权利,夫妻可以商量着把婚姻期间得到的财产,还有婚前财产,划分成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情况,而且这种约定得写成书面协议。
从实际情况看,夫妻买房签的产权放弃协议,其实就是对房子到底归谁的一种约定。只要这协议是夫妻俩真心想这么做,没有一方忽悠或者强迫另一方;协议写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也不违背咱平时的道德观念;并且双方都有能对这事负责的能力,那这协议就是合法的,能受到法律保护。
要是协议有效的话,签了放弃产权的一方,在法律上就和这房子没啥关系了,不再拥有这房子的所有权。不过呢,这可不影响夫妻之间因为婚姻关系而享有的其他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签订协议,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
为了防止以后两口子因为这房子闹矛盾,建议签完协议后,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把房子登记在没放弃产权那一方名下,给房子的归属上一个“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