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断合同里关于管辖地的约定有没有效,得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要是因为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起了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和争议有实际关联地点的法院里,选一个作为管辖法院。不过,这个选择不能违背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一般来说,要是约定满足下面这些条件,那就是有效的。首先得是书面形式,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这些都算。其次,选的管辖法院得是和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最后,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就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来说,法律规定适用专属管辖,如果合同里约定的管辖地和专属管辖法院不一样,那这个约定就是无效的。
3、要是约定不清楚,比如只写了“发生争议由当地法院管辖”,根本没法确定是哪个具体的法院,那这个约定就是无效的。要是违反了级别管辖,比如让基层法院去审理本来应该由中级法院管的案件,约定同样无效。所以,要判断合同管辖地约定是否有效,需要综合考虑很多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