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注销后要是碰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得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起诉对象。要是公司是完成合法清算后才注销的,一般来说,劳动者能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还有公司实际控制人来承担清偿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解散之后,这些人有责任处理好公司的债权债务,给员工发工资就在其中。要是他们不履行法定义务,让公司工资等债务没法得到清偿,劳动者可以要求他们进行赔偿。
2、要是公司没经过依法清算就办理了注销登记,劳动者可以要求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负责的第三人支付被拖欠的工资。第三人给登记机关作出的书面承诺是有法律效力的,劳动者能依据这个承诺向其主张权益。
公司注销后被拖欠工资,能起诉那些负有清算义务的公司股东、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是承诺承担公司债务的第三人。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未来对于这类公司注销后工资清偿责任的界定可能会更加清晰和完善,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