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分为三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了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就能订立,期限长短由双方自己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出现下面这些情况,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合同,除劳动者自己提出要订固定期限合同外,就得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新订合同时,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续订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以完成某项工作为合同期限的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就能订立。
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按照法律规定协商确定合同类型和期限。要是遇到合同类型和期限相关的问题,建议先和对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找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