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里,被申请人是有提出反申请的权利的。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被申请人能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收到被申请人的反申请后,要在五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且通知被申请人。
一般情况下,被申请人最好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反请求。要是在首次开庭之后才提出,仲裁委员会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受理。要是仲裁委员会觉得反请求和本请求有关联,而且不会影响案件正常审理,也有可能受理。
一旦反请求被受理,仲裁庭会把反请求和本请求合并审理。这种规定,一方面保障了被申请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能提高仲裁效率,减少当事人的麻烦。
所以,被申请人如果想提出劳动仲裁反请求,尽量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来。这样能让反请求更顺利地进入仲裁程序,避免因为时间问题导致反请求不被受理,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