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满足录用条件,却不肯离职,用人单位可以这样处理。
第一步,得保证有明确、合法且合理的录用条件,并且把这些条件告知劳动者。就拿岗位说明书来说,里面详细写清楚岗位要求,员工入职时让他们签字确认。要是没办法证明存在明确的录用条件,或者没把这些条件告诉员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就会被认定为违法。
第二步,要依法收集员工不满足录用条件的证据。证据形式有很多种,比如工作成果没达到标准,就提供工作成果记录;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就拿出相应的违纪记录。而且证据得真实、合法、有效,还得和录用条件相关。
第三步,用人单位内部要按规定程序操作。相关部门和人员评估后,确定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通知里要写清楚解除原因是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具体依据以及解除日期等,并且要送到员工本人手上。
要是员工还是不配合离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要是员工继续待在单位却不工作,就可以按旷工处理;要是引发了劳动争议,就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仲裁等法律途径来解决。